【一分钟学会计】——融资租赁
发布时间:
2024-12-14
作者:
国迅财务
来源:
广东金融
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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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融资租赁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735条的规定,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、租赁物的选择,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,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
例如,A工厂因业务发展需要欲购置生产设备一台,但暂时没有充足的现金流一次性购买该设备。于是A工厂找到B融资租赁公司合作,融资租赁公司根据A工厂对设备型号、规格等要求向C供应商购买设备并提供给A工厂使用,工厂定期支付租金。合作期满后,设备所有权由B融资租赁公司转移给A工厂继续使用,A工厂不再支付租金。
融资租赁有什么特点?
根据我国法律,融资租赁兼具“融资+融物”的双重属性。其中“融物”主要是指,出租人能够依法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,这一属性,是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明显特征之一。“融物”具有使用属性和担保属性,一方面能够满足承租人对物的使用;另一方面在承租人出现违约时,因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具有担保功能,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,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取回租赁物,或者对租赁物行使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。所谓“融资”是通过出租人购买租赁物(所支付的租赁物价款)实现的。
相比于银行信贷,融资租赁有哪些优势?
(一)融资期限。期限灵活,最长可达租赁物使用年限,租赁期一般为2-5年,较银行流动贷款期限更长,可选择范围大,且不需要测算流贷需求。
(二)担保方式。融资租赁一般不需要房产、土地等不动产提供额外抵押,对承租人(资金需求方)要求更低。
(三)还款方式。融资租赁可根据承租人情况定制灵活的租金支付方案。
(四)审批流程。融资租赁相较于银行信贷手续更加简便,审批速度快,能够快速获得资金支持。
融资租赁和(经营)租赁有什么区别?
这一问题主要要从法律与会计两个角度来把握:在法律层面,我国《民法典》对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设置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规则;而在会计层面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——租赁》的规定,企业应当将租赁区分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,并根据不同的规则进行相应的核算。
一般而言,二者的区别主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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