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底个税汇算,劳务所得多少算一次?可以多次扣除吗?

发布时间:

2024-12-20

作者:

国迅财务

来源:

北京西城税务


摘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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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界定“一次”收入所得?

01

“一次”收入所得

 
 
 
 

劳务报酬所得
 

基本规定

 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

 

特殊规定

 

关于劳务报酬所得“次”的法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法规“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”,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,统一法规以县(含县级市、区)为一地,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;当月跨县地域的,则应分别计算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一)
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国税函〔1996〕602号)第四条

 
 

 

稿酬所得

 

基本规定

 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

 

特殊规定

 

1.个人每次以图书、报刊方式出版、发表同一作品(文字作品、书画作品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),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,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,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、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,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 

2.个人的同一作品报刊上连载,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,按税法法规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,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,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一)
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>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〕89号)第四条

 
 

 
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
 

基本规定

 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一)

 
 

 

财产租赁所得

 

基本规定

 

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二)

 
 

 
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

 

基本规定

 

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三)

 
 

 

偶然所得

 

基本规定

 

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 

政策依据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十四条(二)

 

 

02

图表总结

 
 
 

序号

征收

项目

联系方式

基本规定

特殊规定

1

劳务报酬所得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同一连续项目,同一县(含县级市、区)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;当月跨县地域的,分别计算。

2

稿酬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同一作品,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,或者加印后再付稿酬,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。

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、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,按分次所得计征。

同一作品连载,合并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计征。

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,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,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。

3
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
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4

财产租赁所得

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5
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

以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6

偶然所得

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。

END

 

 

编辑设计:国迅财务

素材来源:北京西城税务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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