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分钟学会计】——发出商品

发布时间:

2024-11-09

作者:

国迅财务

来源:

财会指南


摘要

什么是发出商品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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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出商品是资产科目,借方表示增加,贷方表示减少。

 

发出商品是指在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,企业已经发出,但是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、商品和物资。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,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,货款以后分期收回。

 

在会计核算中,发出商品是不能作为销售处理的,而是必须在收到货款后,销售才能成立。为了反映和监督商品发出和收取货款的情况,应设置“发出商品”账户组织核算。

 

 
 

发出商品有关的会计分录

 

1、发出时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发出商品

贷:库存商品

 

2、按照合同规定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应收账款

贷:主营业务收入
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——进项税额

 

3、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
贷:发出商品

 

4、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,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(或进价)或计划成本(或售价),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发出商品

贷:库存商品

 

5、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,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
贷:库存商品

 

6、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,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(或进价)或计划成本(或售价),会计分录编制如下:

 

借:库存商品

贷:发出商品

 

问: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?

 

答:发出商品属于存货。发出商品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(或进价)或计划成本(或售价)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,也可以单独设置“委托代销商品”科目。发出商品可按购货单位、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。

END

 

 

编辑设计:国迅财务

素材来源:财会指南。

 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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